夏明翰(1900—1928),字桂根,湖南省衡阳县人,出生在湖北秭归,12岁随全家回乡。1917年,出身豪绅家庭的夏明翰违背祖父心愿报考新式学校。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。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,并负责农委工作。1925年兼任湖南省委组织部长、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。极力主张武装农民。

1927年春,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。6月,调回湖南,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。中共八七会议后,在湖南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义。10月,兼任平(江)浏(阳)特委书记。1928年初,调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。同年2月,在汉口被敌人逮捕。1928年3月20日(农历2月29日),夏明翰在武汉汉口余记里被杀,时年28岁。

1928年初,中共中央调夏明翰去湖北省委工作。上海的党中央派李维汉来到武汉,同郭亮、夏明翰研究决定取消两湖年关暴动,制止盲目行动。同年3月18日,夏明翰从谢觉哉处得知交通员宋若林不可靠的消息,返回汉口东方旅社准备转移时,宋若林带着军警将夏明翰逮捕。3月20日被杀害。

就义诗

砍头不要紧,只要主义真。

杀了夏明翰,还有后来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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